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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具有獨特的文化風情、特色風味美食、豐富的自然景觀及各式觀光工廠與休閒農場,吸引大批外縣市遊客前往,為形塑宜蘭的觀光品牌形象,鼓勵民眾到宜蘭旅遊,體驗宜蘭的文化與美食並購置相關商品,特別邀請宜蘭在地業者,參加「宜蘭勁好TOP10 好食.好物.好所在」活動,為自家最具特色的美食與特產拉票,將迷人的在地美味與伴手禮介紹給旅客,吸引更多旅客到宜蘭遊玩、品嘗美食採買伴手禮,提昇觀光相關產業產值。
109年03月30日 13:00 至109年05月05日 17:00 止。
邀請宜蘭在地業者,上傳自家符合以下項目的好食與好物,進行民眾票選與專家評選;同一家業者可同時報名十大好食與十大好物兩大類別,各類別只能選擇一種組別上傳一項商品,不得跨組別重覆報名上傳多項商品。
類別 | 說明 | 獲選名額 |
---|---|---|
宜蘭十大好食-飯店組 | 設置於飯店中之餐飲或賣店。 | 15名,取10名 |
宜蘭十大好食-餐廳(館)組 | 泛指一般營業中之餐廳(館)、連鎖經營式賣店。 | 25名,取10名 |
宜蘭十大好食-小吃飲品組 | 未屬宜蘭十大好食-飯店組/餐廳(館)組之店家 | 25名,取10名 |
宜蘭十大好物 - 農漁特產品(食品) | 以在地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等加工製造而成的加工食品,如飲品、糕餅甜點、休閒零食、食用油、調味品、醃製品、冷凍食品、米麵食...等。 | 45名,取15名 |
宜蘭十大好物 - 宜蘭特色商品(用品) | 運用在地原料發展具地方文化特質或相關創意的生活用品,如布染編織、竹藝、木藝、美容保養、其他等。 | 10名,取5名 |
1. 以宜蘭在地產業為主,只要公司、工廠、農場及攤商營業所在地設籍在宜蘭且取得相關合法證明。
2. 為連鎖性店家以推派在宜蘭縣經營的單一門市為代表報名甄選。
3. 推薦之產品需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4. 參加宜蘭十大好食與十大好物各組別業者,獲得最高票數前二十名者(視實際甄件情形調整),需於指定時間自行準備參選產品(試吃商品或展示品)至指定評審會場,供專家評委評分。
1. 業者線上報名,於活動網站中註冊業者帳號,上傳報名資料。
2. 報名時間:109年03月30日 13:00 至 109年05月05日 17:00 止。
3. 上傳資料:
4. 補件作業:經查核後,不符合條件之業者,主辦單位將以E-mail及電話通知三日內「補件」,若逾限未補件者,即視為自行棄權。
獲選之店家有下列情形,將取消其資格。
1.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甄選活動者。
2. 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甄選活動者。
3. 經本府衛生局追蹤查核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結果不符合規定者,通知業者 限期改善,再經查核後,結果仍不符合規定者。
4. 於獲獎後發生食品中毒案件且經衛生單位判定屬實者。
5. 於獲獎後受停業處分或無故停產獲選之商品,則入選資格自動取消。
6. 參選作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獲獎相關權利外,相關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
評選方式分三階段,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由民眾票選,第三階段由專家評審進行評選:
1. 資格審查:針對所有報名及推薦商家進行資格審查,篩選通過後進入民眾票選。
2. 民眾票選,30%:票選期間為109年05月11日至109年05月31日止,民眾每人每天各組別可各投三票,每日不可投給相同業者。
3. 專家評選,70%:109年6月中旬前擇日辦理實體審查,獲得最高票數前二十名者(視實際甄件情形調整),需於指定時間自行準備參選產品(試吃商品或展示品)至指定評審會場,供專家評委評分。
評比項目 | 比例 | |
---|---|---|
1 | 在地特色主題性 |
25% |
2 | 在地產業連結性 或 口味搭配 或 生活連結 |
25% |
3 | 包裝設計 |
20% |
4 | 創意美感性 |
20% |
5 | 其它(得獎紀錄) 或 商業流行性 |
10% |
※ 評審團會依各組別特色調整評分主題。
1. 辦理「十大好食與十大好物」甄選活動宣傳記者會,並結合主流平面網路媒體、宜蘭勁好玩官網及粉絲團宣傳等進行票選消息強力放送,增加廠商曝光機會。
2. 獲勝者受邀參加成果發表記者會,並頒聘十大好食、十大好物優勝獎牌。
3. 邀請知名部落客及網紅宣傳行銷。
4. 設計製作宜蘭十大好食&十大好物宣傳文宣。
5. 於2020宜蘭縣政府大型活動辦理快閃美食市集活動。
6. 於2020國內旅展設置宜蘭美食&伴手禮館(免費提供參展展桌,視參展家數調整攤位大小)。
7. 縣府將購買獲選之十大好物為宜蘭致贈貴賓之專屬伴手禮。
8. 未來國內外貴賓參訪團、旅行社踩線團,將優先安排至獲選之十大好食之店家(依路線安排規劃)。
1. 入選為十大好食與十大好物之店家,於頒獎後3年期間內,每年應配合參與本府活動至少三場(縣府大型活動、國內外旅展...)。
2. 配合宜蘭好玩卡上架其入選商品並提供優惠。
3. 評選過程中之階段性成績,皆非最終結果,不可作為廣告文宣主題,違者本府有取消資格之權力。
4. 若有未盡詳實之處,得於評審開始之前,由評審委員針對評選辦法提出建議,經超過半數評審同意,調整相關內容,以求更貼近實務評選作業。
5. 參加者應維護及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重視智慧財產、合法經營、產品衛生並依法進行標示及注意產品之品質控管,本府將不定期抽驗獲獎之產品。
6.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加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拘束。
109年04月20日 09:00 至 109年05月05日 17:00 止。
1. 民眾線上推薦,於活動網站中註冊帳號,上傳推薦業者資料。
2. 民眾上傳資料:
3. 審核作業:
1. 獲選之店家有下列情形,將取消其資格。
2. 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甄選活動者。
3. 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甄選活動者。
4. 經本府衛生局追蹤查核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結果不符合規定者,通知業者 限期改善,再經查核後,結果仍不符合規定者。
5. 於獲獎後發生食品中毒案件且經衛生單位判定屬實者。
6. 於獲獎後受停業處分或無故停產獲選之商品,則入選資格自動取消。
7. 參選作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獲獎相關權利外,相關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
評選方式分三階段,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由民眾票選,第三階段由專家評審進行評選:
1. 資格審查:針對所有報名及推薦商家進行資格審查,篩選通過後進入民眾票選。
2. 民眾票選,30%:票選期間為109年05月11日至109年05月31日止,民眾每人每天各組別可各投三票,每日不可投給相同業者。
3. 專家評選,70%:109年6月中旬前擇日辦理實體審查,獲得最高票數前二十名者(視實際甄件情形調整),需於指定時間自行準備參選產品(試吃商品或展示品)至指定評審會場,供專家評委評分。
評比項目 | 比例 | |
---|---|---|
1 | 在地特色主題性 |
25% |
2 | 在地產業連結性 |
25% |
3 | 商業流行性 |
20% |
4 | 創意美感性 |
20% |
5 | 其它(得獎紀錄) |
10% |
1. 辦理「十大好食與十大好物」甄選活動宣傳記者會,並結合主流平面網路媒體、宜蘭勁好玩官網及粉絲團宣傳等進行票選消息強力放送,增加廠商曝光機會。
2. 獲勝者受邀參加成果發表記者會,並頒聘十大好食、十大好物優勝獎牌。
3. 邀請知名部落客及網紅宣傳行銷。
4. 設計製作宜蘭十大好食&十大好物宣傳文宣。
5. 於2020宜蘭縣政府大型活動辦理快閃美食市集活動。
6. 於2020國內旅展設置宜蘭美食&伴手禮館(免費提供參展展桌,視參展家數調整攤位大小)。
7. 縣府將購買獲選之十大好物為宜蘭致贈貴賓之專屬伴手禮。
8. 未來國內外貴賓參訪團、旅行社踩線團,將優先安排至獲選之十大好食之店家(依路線安排規劃)。
1. 入選為十大好食與十大好物之店家,於頒獎後3年期間內,每年應配合參與本府活動至少三場(縣府大型活動、國內外旅展...)。
2. 配合宜蘭好玩卡上架其入選商品並提供優惠。
3. 評選過程中之階段性成績,皆非最終結果,不可作為廣告文宣主題,違者本府有取消資格之權力。
4. 若有未盡詳實之處,得於評審開始之前,由評審委員針對評選辦法提出建議,經超過半數評審同意,調整相關內容,以求更貼近實務評選作業。
5. 參加者應維護及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重視智慧財產、合法經營、產品衛生並依法進行標示及注意產品之品質控管,本府將不定期抽驗獲獎之產品。
6.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參加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拘束。
109年05月11日 9:00 至 109年05月31日 17:00 止。
民眾線上投票,票選心目中的宜蘭十大好食與十大好物,即可參加抽獎
票選期間為止,民眾每人每天各組別可各投三票,每日不可投給相同業者。
1. 參加投票者,於首次登入時,請填寫真實姓名及有效聯絡方式,以利領獎時聯絡得獎及核對身份,若無法聯絡到得獎人,或未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2. 同一個Facebook帳號每天最多可投三票。
3. 同一個Facebook帳號,僅限得獎一次,恕不重複給獎,如有重覆得獎情形,以先抽出之獎項為準。
4. 中獎名單將公布於活動網站,請密切注意活動公告訊息;得獎者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逾期視為棄權。
5.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中獎所得稅(外國人士須繳20 % 稅金)。
6.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7. 本活動之獎品若因市場缺貨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出貨時,活動主辦單位得以同質性的等值獎品取代之。
8. 所有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之個人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有假造、冒用、盜用或不實、不正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與延遲中獎公告。
9.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以郵寄方式寄送獎品為限,若為海外地區者,將以親領方式領取獎品。
10.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及終止活動之權利。
11. 本活動主辦單位將採取謹慎措施保護參與者資料,並按業務權責指定專門人員控管資料庫存取,以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性。任何未經本活動主辦單位正式授權之人員,絕對禁止接觸參與者的個人資料。
12. 本活動參與者完成個人FB資料授權後,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本活動辦內所列之個人資料予本辦單位,於本活動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13.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所有於本活動網站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